喀什地区财政局以“12.4”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,组织行政办、会计科、法税科等科室到喀什艾提尕尔广场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,让惠企政策走出办公室,走向群众,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助企纾困政策,助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,宣传主要内容如下:
一是金融机构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政策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的要求,喀什地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,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,推行实施政府采购电子保函,指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以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,减轻现金流压力,降低采购交易成本。
二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。全面落实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》精神,鼓励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使用中标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担保,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、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问题。